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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鉴定评估中心

时间:2023-01-11 17:47:36 阅读: 评论: 作者:

  1、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服务;
2、组织文化艺术品展览、展示活动;
3、组织文化艺术品交流活动;
4、其他与文化艺术品相关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江苏省文化厅主管的国有独资公司;
2、具备从事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服务的专业人员和设施;
3、符合《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要求;
4、申请单位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且近三年无违法记录。5、同意接受委托承担本次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