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靖西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的通告
1、自2020年12月31日0:00起,全天24小时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4、广大群众应当积极和配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主动劝阻、制止或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